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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5-01-28   点击数:

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

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

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

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

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

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

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

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

荣誉和耻辱,是荣辱观中的一对基本范畴,是指社会对人们行为褒贬评价以及人们对这种评价的自我感受。知荣辱,是人性的标志,是人区别于动物、人之为人的重要标准。

莎士比亚说过:“我的荣誉就是我的生命,二者互相结为一体;取去我的荣誉,我的生命也就不再存在。”在这里生命与荣誉结为一体。孟子云:“无羞’恶之心,非人也。”朱熹解释道:“耻者,吾所固有羞恶之心也。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于禽兽,故所系甚大。”

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以“八荣八耻”为核心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对中华民族历久弥新的民族精神和传统美德的提炼和升华,具有很强的时代性和针对性。只有知荣辱,才能明是非、辨美丑。一旦荣辱不分,势必混淆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不仅道德伦理大厦根基动摇,就连整个社会风气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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