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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安全知识,做好安全防范(六)

来源:学生处   时间:2015-11-12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就业压力的增大,加之大学生刚走出校门,缺乏社会经验,在求职中处于资源不对等地位,对企业情况了解的信息不对称状态,在求职中对信息的甄别处于弱势。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利用学生求职心切的心理,设置陷阱,上当受骗者并不少见。大学生就业安全已经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常见的求职陷阱有:1.以不切实际的高报酬做诱饵。2.以长相作条件。3.不明讲具体工作,去后被迫违法乱纪。4.不说明具体工作地点。5.迟迟不签用工合同。

第一节 大学生选择职业时如何防止受骗

目前,高校毕业生在选择分配单位时,自主性逐步加大,那么在大学毕业择业时,如何防止受骗呢?

首先,尽可能通过组织,到人才市场、大学生供需见面会上双向选择,这是主渠道,不要轻率自找门路。学校都希望自己的学生人尽其才,才尽其用,把他们推上最适宜、最需要的岗位,同时进入上述市场的,一般都是较正式的机构和厂矿、企事业单位。

其次,不要轻易相信,遇有疑问可多方了解。诸如单位状况、将从事工作的性质等,可通过学校组织、亲友了解,有条件的也可以亲自登门,实地考查、了解。这样除了防止受骗外,还便于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使自己更加主动,防止以后发生一些民事纠纷。

再次,一旦遇到麻烦,立即向学校学生管理部门、保卫部门、地方公安机关反映,并注意保留证据,提供有关线索,协助调查。这样,才能使你的损失减少到最小限度。

第二节 女大学生应聘伴游为何不可取

伴游小姐,是近几年来新兴的一种职业,这种职业,乍一看,有些类似于目前的家政服务,只是陪顾客聊聊天,搭搭伴,似乎就可以赚到一笔可观的收入,这对于那些家境贫寒虚荣心强的女大学生来,无疑是一个不小的诱惑。然而,事实上,很多伴游公司都是在打着伴游牌子进行卖淫活动。2005年3月1日,重庆市警方破获了一起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的案件。据警方掌握的情况,重庆目前约有近百家此类公司,招募为数不详的女大学生从事色情服务。涉案的女大学生多供职于各类伴游、商务咨询公司、商务俱乐部,实质从事着三陪、卖淫活动。因此,面对伴游公司的招聘,大家应该谨慎处理。试想,面对一位你毫不认识的陌生人,对方的来历、人品都毫无知情,你怎么保证你的安全,一旦被骗或遭受凌辱或人身受到伤害,都会对你的身心造成很严重的影响,从而为美好的前途蒙上阴影。金钱固然重要,不过当心自己的青春,当心自己的生命,大学生应自重、自爱,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三节 大学生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

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是取得的阶段性成绩,但大学生与用人单位在经验和掌握专业知识程度等方面的不对称性,使他们明显处于劣势,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慎之又慎,不可大意。通常签订合同时应注意下面的事项。

1.签的合同须合法

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是其产生法律约束力的前提。如果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合法,那么求职者的权益保护会遇到困难。为此,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

2.关注内容应仔细

按照《劳动法》的要求,劳动合同的必备内容包括:(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相关知识不能少

求职者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最好应该认真学习和了解一些劳动法律和法规方面的知识,例如双方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法律责任等规定,这样有利于求职者争取一些对自己有利的权利和义务,或者一旦日后用人单位违反合同规定,求职者就可以利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4.劳动合同及时签

劳动合同应在求职者上岗、试用前与用人单位签订,而不是试用合格后。求职者若是通过熟人牵线,碍于情面关系,只是简单地达成了口头协议,虽然有对求职者有利的因素,但因无字据为证,增加了解决劳动争议的困难。

5.对合同文本要仔细推敲

签订劳动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关于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不管这些用人单位的文件是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因为,这些文件中会涉及求职者多方面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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