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工业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校办{2019}1号)》和《安徽工业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办法(安工大〔2020〕28号)》文件精神,现关于2022-2023学年安徽工业大学联合培养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初评结果公示如下。
刘灯成、曹玉、刘丹阳、马晴晴、樊孜楠、相梦璐、谢嘉佳、汪海瑶、王梦倩、张淑敏、刘仕玲、张静、章盼晨、梁妍、王凡、赵欣、胡春雨、焦琦、杜孟丹、曹子锐、李欣然、余顺利、付庆伟、李浩宇、王海洋、刘灿、刘言、王志强、常维安、陈清源、石宗敏、张秀琳、王凯婷、甘宇华、鲍琨、封静、冯松榆、付倩、林香香、朱亚婷。
公示期:2022年10月10日-10月13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安徽工业大学学工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武老师 0551-63617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