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按照《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文件以及《关于报送2013年高校学生服义务兵役资助有关材料的通知》(皖教助函〔2013〕104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我院高度重视,学生处、财务处及各系积极部署、严格审查、热情服务,认真做好学生申请材料的受理及审查工作,严格把关,确保申请材料报送及时、准确,材料各项内容符合要求,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工作。
截止2013年年底,我院共受理上报的学生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申请10人,按标准学制计算补偿,实际申请总额为71762.00元。其中,应届毕业生学费补偿申请3名,申请补偿学费代偿贷款合计33262.00元;在校生学费补偿申请5名,申请补偿学费合计31500.00元;高等学校退役士兵申请学费资助2名,申请补偿学费计7000.00元。
(学生处)